看不看得到,取決於說明放在哪裡。商品頁上放一句摘要,加一個連到完整說明的連結,顧客猶豫的時候就點得到;只放在條款長文裡,就要靠顧客自己去翻。完整說明要講清楚期限、怎麼申請,還有哪些商品不適用。
顧客在結帳前,找得到你的退換貨說明嗎?
看得到的標準很具體:顧客在商品頁猶豫的時候,不用私訊你,就能點到完整的退換貨說明。他想知道買了不喜歡能不能退,下一步可能是捲到頁尾找連結,也可能直接傳訊息問你。兩條路都走不通,這個疑問就帶到結帳之後。
美國 Shopify 的退貨文章建議,政策連結放在頁尾,退貨期限和相關規則放到商品頁和結帳頁,因為顧客是在那兩個地方做決定,這是該文的觀點。日本消費者廳(消費者庁)對特定商取引法的說明則寫到,網購業者的退貨特約要明示在廣告上、不能省略,網路商店還要在最後確認畫面再表示一次,這是日本的規定,台灣適用的是《消費者保護法》(簡稱消保法)。
消保法第 18 條要求業者以清楚易懂的文句,提供解除契約的行使期限及方式、排除解除權的商品、消費申訴的受理方式等資訊,條文沒有寫要放在商品頁的哪個位置。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在 2020 年的函釋裡建議,排除退貨的告知放在個別商品旁的簡介頁面,放在最容易看到的地方;如果夾在定型化契約條款裡讓人不易注意,實務判決容易認定告知得不夠清楚易懂。這份函釋談的範圍只有排除七天解除權的告知,但我覺得放置位置的道理是一樣的:顧客需要的時候,要在手邊。
台灣的七天,法條是怎麼寫的?
網路購物收到商品後七天內,消費者可以解除契約。消保法第 19 條第 1 項的原文是:「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,不在此限。」有人把這七天叫鑑賞期,條文用的詞是「解除契約」。
寫退換說明的人,還要知道兩件事:
- 企業經營者在消費者收到商品時,沒有依第 18 條第 1 項第 3 款提供「解除契約之行使期限及方式」,七天就從提供的次日才開始算;不過從原本七天的起算日算起超過四個月,解除權就消滅(第 19 條第 3 項)。
- 第 18 條要求業者在交易時,以清楚易懂的文句提供資訊,包括解除契約的期限與方式、哪些商品排除解除權、消費申訴怎麼受理;網路交易的話,要用顧客能完整查閱、儲存的電子方式。
第 19 條第 5 項還寫著:「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,其約定無效。」把第 1 項和第 5 項放在一起讀,我寫說明頁的做法是:先把條文已經定的事寫清楚;自己另外訂的規則,例如七天之後的換貨怎麼處理,分開寫,不寫成七天內解除契約的條件。
以上是我讀公開條文的整理,你的商品適不適用,請問專業人士。
不能退的商品,要告知到什麼程度?
可以排除,但只限七種情形,而且要先告知。這七種列在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 2 條:易腐敗或保存期限短的商品、依消費者要求做的客製化商品、報紙期刊雜誌、拆封後的影音商品或軟體、經消費者事先同意才提供的數位內容或線上服務、已拆封的個人衛生用品、國際航空客運。條文同時寫著,這些要「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」才排除。
也就是說,光是你覺得不能退,不夠;要在顧客看得到的地方先講。
假設一家賣刻字馬克杯的小店,標準款和刻字款放在同一頁。標準款七天內可以退,刻字款是依顧客指定的字做的,屬於客製化,事先告知的話可以排除。如果商品頁只寫「七天內可退」,客製的說明藏在 FAQ 最後一條,顧客想退刻字款時,在商品頁看到的只有那一句,兩處說法對不上。比較穩的寫法是兩個款式各自標清楚:
標準款:收到商品後 7 天內可申請退貨。完整說明請看〈退換貨說明〉。
刻字款:依您指定的文字製作,屬客製化商品,下單後不適用 7 天退貨,請確認文字再送出。完整說明請看〈退換貨說明〉。

這段是示範格式,換成你的店,要照你實際的商品和規則寫。
說明頁要寫哪幾件事?
一頁完整的退換貨說明,回答六個問題就夠。其中期限怎麼算、怎麼解除契約、哪些商品不適用、申訴找誰,對應消保法第 18 條要提供的資訊;七天以外自己訂的規則,是店家自己的說明,寫的時候跟法定的部分分開:
| 要回答的問題 | 寫成什麼樣子 |
|---|---|
| 可以退換嗎?期限從哪天算? | 「收到商品後 7 天內」,不要只寫「七天鑑賞期」 |
| 怎麼解除契約? | 寫清楚是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,寄到哪裡、要附什麼資料 |
| 哪些商品不適用? | 對照準則第 2 條的七種逐項列出,跟「可退」一樣顯眼 |
| 七天以外,你自己訂的規則是什麼? | 例如七天之後的換貨安排,跟法定的七天分開寫 |
| 退款怎麼處理? | 退款用什麼方式回到顧客手上 |
| 申訴找誰? | 一個聯絡方式,與頁尾聯絡資訊一致 |
寫完請一個沒看過後台的朋友,從首頁出發,一分鐘內指給你看退換說明在哪裡。他指不出來,入口就需要改。
退貨規則寬鬆或嚴格,各有什麼代價?
各有代價,沒有哪一種對每家店都划算。
美國 Shopify 的退貨文章引用 National Retail Federation(NRF)與 Happy Returns 的《2025 Retail Returns Landscape》:2025 年約 19.3% 的線上銷售被退回,樣本是營收超過 5 億美元的美國零售商,台灣小店不能直接拿來比。該文的觀點是,寬鬆又顯眼的退貨政策有助於降低購物車放棄,但也可能引來買多個尺寸再退的人;嚴格的政策會降低退貨量,同時讓一部分顧客轉去條件較寬的店。
我的選擇是把排除條件寫得跟可退的條件一樣顯眼。代價是商品頁會變長一點,也會有人看到「不適用」就不買了。我接受,因為那個人如果收到貨才發現不能退,你要面對的是客訴,那比少一張訂單麻煩。這是我的取捨,你的商品利潤、退貨處理成本不同,算法也會不同。
用 QDM 的話,說明放在哪裡顧客才看得到?
照 QDM 開店平台說明中心的描述,後台設定的「退換貨說明」,會顯示在顧客提出退換貨申請時的申請單上方;申請入口在會員中心的訂單細節裡。

我的理解是,這個位置是給已經在申請的顧客看的。要讓人下單前就看到,得另外放一份:商品頁上放一句摘要,加連結,連到一個獨立的說明頁。申請單上那段可以保留,寫得跟說明頁一致。你的版面實際怎麼放,以你後台看到的為準。
說明中心的原文在這裡:〈退換貨:開店平台服務中心〉。想了解 QDM 這個平台,可以到 QDM 開店夢。
今天只有十分鐘,先改哪一處?
先改商品頁,因為顧客是在那裡猶豫的。
- 在「加入購物車」附近放一句摘要,加上完整說明的連結。
- 把不適用的商品逐項列出來,例如客製商品、易腐敗的食品、已拆封的個人衛生用品,各自標在對應的商品頁。
- 核對客服平常用的回覆,跟頁面是不是同一套。對不上的話,先改頁面,再改客服的說法。客服怎麼回,可以看〈顧客問「能不能退/什麼時候到/跟影片一樣嗎」:電商客服怎麼回才清楚?〉。
收到「商品跟圖片不一樣」的退貨,先回頭看商品頁的規格和圖有沒有寫清楚,這部分看〈影片好看、實品卻失望?商品圖與文案怎麼寫才跟實品對得上〉。已經有人在評價區寫退貨不順的話,公開回覆可以看〈負評怎麼回?公開回覆寫到哪裡為止,其餘交給私訊〉。
資料出處
- 全國法規資料庫:消費者保護法第 18 條
- 全國法規資料庫: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
- 全國法規資料庫: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 2 條
-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: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 2 條規定相關問題(院臺消保字第 1090092557 號函,2020-06-19;網站登載 2021-02-02)
- 日本消費者廳(消費者庁):特定商取引法ガイド「通信販売」
- Shopify(美國):Ecommerce Returns: Rates and Best Practices (2026)(2026-09-23 更新;轉述 NRF/Happy Returns《2025 Retail Returns Landscape》)
- QDM 開店平台服務中心:訂單管理 開放退換貨的設定與處理 — https://help.qdm.tw/support/solutions/articles/67000727911-%E8%A8%82%E5%96%AE%E7%AE%A1%E7%90%86-%E2%96%8C%E9%96%8B%E6%94%BE%E9%80%80%E6%8F%9B%E8%B2%A8%E7%9A%84%E8%A8%AD%E5%AE%9A%E8%88%87%E8%99%95%E7%90%86
國外資料以美國與日本為主:日本的規定是特定商取引法,與台灣的消保法不同,不能直接套用;美國的數字來自大型零售商,基準與台灣小店不同。用的時候請以你實際的商品和契約為準。


